关于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十五”课题结题基本程序的通知
作者:教研科 时间:2005-11-30 点击数:
关于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十五”课题结题基本程序的通知
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
经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立项的课题,在预定的时间内完成研究任务之后,按规定进行结题。程序如下:
一、课题组负责人从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页上下载《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书》(网页在广西教育厅网站中)。填写后连同课题研究成果材料寄交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到结题申请后,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对课题结题申请做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审批通知。
三、课题组按审批意见进行结题活动,并将结题鉴定结果的有关材料寄交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经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向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
各有关课题组请按上述程序开展结题。
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南宁市教育路3号(广西教育厅2号办公楼2楼广西教育科学研究所内),
邮编:530022
联系人:何伟华 电子邮箱:jksresearch@163.com 联系电话:5322171-2150;5310599(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