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本科双专业(学位)教育知识问答

作者: 时间:2016-12-21 点击数:

一、开展双专业(学位)教育有何意义?

可进一步拓宽专业教育途径和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具有交叉学科知识和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增强学生的适应性和就业、择业竞争能力,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为了发挥学分制的优越性,给学生提供更多发展机会,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鼓励学有余力的优秀学生修读双专业(学位)。

二、什么是双专业、双学位?

双专业是指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再修读另一个跨二级学科类的专业课程。学生毕业时在获得主修专业本科毕业资格的同时,符合第二个专业毕业条件者,可取得两个专业的毕业证书。

双学位是指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再修读另一个跨二级学科门类的专业及其学士学位课程。学生毕业时在获得主修专业本科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的同时,符合授予第二个学位条件者,可取得两个学位证书。

三、修读双专业(学位)有何条件?

1.身体健康、学有余力的我校2014级在籍全日制本科生;

2.修满第一学年主修专业规定学分,无课程重新学习且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

3.根据规定要求,按时缴纳学费。

四、如何报名修读双专业(学位)?是否有名额限制?

1.凡符合修读条件的学生,可在本科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初,根据教务处通知要求,到主修专业学院领取并填写《广西师范学院双专业(学位)修读申请表》,填好后交主修专业学院教学秘书审核主修专业课程成绩,经主修专业学院领导签字同意后,统一报教务处。

2.报读学生的修读申请表经双专业(学位)开办学院、教务处审核,报学校批准,教务处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3.被录取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凭录取通知办理有关缴费、报到手续。

4.开办的专业和招生名额是有限的,原则上招生名额达30名以上才开班办学(个别专业可少于30人)。对于报名人数较多的专业,开办学院可根据情况择优录取。报名人数低于最低招生人数的,将自动取消该办学专业,选了该专业的学生可以退出或改选其他专业。

五、双专业(学位)教育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安排如何?

1.双专业(学位)的课程由该专业的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组成。双学位的课程设置总学分一般为65~67学分,双专业的课程设置总学分一般为60~62学分。

2.双专业(学位)的教学安排原则上从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始,一般单独编班进行教学。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晚上、双休日,学习期限一般为4~6个学期。根据实际情况,有关教学环节可安排在寒暑假进行。不单独编班的课程学习可穿插到相应本科主修专业的课程学习中。

3.开课地点安排在明秀校区。考虑到部分学院已经搬至五合校区,希望这些学院的同学能够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业,顺利完成双专业的学习。

六、双专业(学位)的教学管理有何要求?

1.双专业(学位)的教学日常管理主要由开办学院负责。

2.双专业(学位)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由教务处和开办学院按照《广西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学生主修专业学院予以配合。

3.修读双专业(学位)的学生不变更学籍,仍归主修专业所在学院管理。

4.双专业(学位)的各个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教学管理、纪律要求均和主修专业一样。

七、修读双专业(学位)成绩合格后可获得什么证书?

学生在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获得相应证书:

1.修满双专业(学位)全部课程并取得规定学分,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双学位证书。

2.修满双专业(学位)全部课程并取得规定学分者,可获得广西师范学院双专业毕业证书。

3.未修完双专业(学位)全部课程,但修满30个学分者,可获得广西师范学院辅修专业证书。

4.未修完双专业(学位)规定的全部课程,但修满15学分者,可获得双专业(学位)课程学习证书。

所修双专业(学位)课程学分不足15学分者,所修课程成绩按选修课记入主修专业成绩档案,不发给证书。

另外,主修专业为非教师教育专业的学生修读的第二个专业为教师教育专业,按非教师教育专业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八、修读双专业(学位)的收费标准如何?

修读学生应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缴费标准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与我校同名主修专业的收费标准一样,见下表)。

九、2015年我校将在哪些专业开办双专业(学位)教育?

根据专业师资等办学条件,今年面向2014级在校本科生开办的专业及招生人数如下表:

序号

开办

学院

开办专业(本科)

收费标准

(元/学分)

最低招生

人数(注)

1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师范)

98

30

2

政法学院

法学

118

30

3

思想政治教育

93

30

4

外国语学院

英语(师范)

97

45

5

经济与管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132

30

6

体育学院

体育教育

104

30

7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物理学

117

30

8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40

30

9

初等教育学院

小学教育

113

30

注:报名人数低于最低招生人数的,将自动取消该办学专业,选了该专业的学生可退出或改选其他专业。

十、注意事项

1.我校开展双专业(学位)教育是为了给学生提供更多发展机会,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但目前尚未在广西教育厅或教育部备案,开办双专业(学位)教育学生的招生及毕业名单、毕业相关证书号码均不能在教育厅或教育部网站上查询。

2.攻读师范和职师类双专业(学位)的学生,若要取得相关证书(如教师资格证书),请按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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