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桂教师范〔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南宁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试行)》(南师教字〔2022〕8号)具体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含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和培养过程性考核),共有971名师范生通过本次考核,其中参加并通过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及培养过程性考核651人,仅参加并通过培养过程性考核320人。现将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名单(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时间从2022年5月18日起至5月20日止。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意见并署真实姓名反馈到教务处学籍科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3907897,邮箱nnsdxjk@163.com。
附件:南宁师范大学2022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名单.xlsx
教务处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