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师范大学关于第二届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专家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校内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第二届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桂教办〔2025〕235号)工作要求,经各部门推荐、审核、学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工作专门委员会委员审议,拟推荐第二届教指委下设“语文教学指导专委会”等23个专委会的专家人选。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4月10日至4月14日,共5天。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2025年4月14日前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教务处反馈。联系电话:0771-3908659。
附件:南宁师范大学关于第二届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专家拟推荐名单
教务处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