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试行)》(南师教字〔2022〕22号)的相关规定,为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的对象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2023级、2024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
二、转专业的基本原则及具体条件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开展转专业工作,按照《南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试行)》(南师教字〔2022〕22号)第一条至第十条执行。
三、转专业工作的时间与程序
(一)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
1.4月10日—4月18日,各学院组织学生填写《南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附件2,以下简称《审批表》)。
2.4月21日—4月25日,各学院对学生转专业申请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填写《南宁师范大学2025年学生申请转专业情况登记表》(附件3,以下简称《登记表》)。于4月25日前将《审批表》和《登记表》报送教务处学籍科(同时发送一份可编辑的电子版《登记表》到学籍科邓敏OA)。
(二)学生转专业的考核及审批
1.5月9日前,教务处对学院提交的材料核查分类后,将《审批表》送至申请转入专业所在学院。
2.5月30日前,相关学院对申请转入专业的学生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转入专业学生名单,签署审核意见,填写《南宁师范大学2025年学生转专业审批情况汇总表》(附件4,以下简称《汇总表》)。
注:考核内容的确定及组织工作安排由相关学院负责。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考核方式等,学院要及时告知需参加考核的学生,尤其是跨校区转专业学生。
3.6月4日前,学院将《审批表》和《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学籍科(同时发送一份可编辑的电子版《汇总表》到学籍科邓敏OA)。
(三)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及发文
1.6月15日前,教务处对转专业学生的有关复核工作,并将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2.7月8日前,学校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转专业名单公布后,学生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到转入学院办理相关手续。
四、工作要求
转专业工作与学生的个人发展、就业等息息相关,各学院需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相关学生。各学院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考核与审批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学籍科联系,联系人:邓敏,电话:0771-3907897。
附件:
1.南宁师范大学2025年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汇总表
2.南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
3.南宁师范大学2025年学生申请转专业情况登记表
4.南宁师范大学2025年学生转专业审批情况汇总表
5.《南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试行)》(南师教字〔2022〕22号)
教务处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