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全校听课情况检查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西师范学院听课制度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桂师院发〔2017〕52号)的有关要求,我处将在近期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全校听课情况检查,为做好本学期全校各单位领导及教师的听课情况汇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节数要求
(一)每学期开学第一天校领导、中层领导干部至少听课1节。
(二)校领导每学期听课6-10节。
(三)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和相关职能部门(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团委、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网络信息中心等)领导每学期听课6-10节。
(四)二级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8-l0节,二级学院其他领导及专任教师每学期听课6-8节。确保每学期各学院被听课的教师人数应不少于所在单位任课教师总数的60%。
(五)新教师入职第一学年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
(六)教务处工作人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
二、听课统计对象
统计对象包括:校领导、中层领导干部、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二级学院领导及全体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
三、要求
请各单位对本单位听课人员的听课情况进行统计和总结,并填写《听课情况统计表》和《听课情况评议表》,于2018年1月15日(星期一)前将上述表格递交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送至陈曦OA。
附件:
1.《广西师范学院听课制度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桂师院发〔2017〕52号)
2.听课情况统计表和评议表
教务处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