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校级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并推荐申报2020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3-08 点击数: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校级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

并推荐申报2020年度广西高等教育

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对接做好2020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我校现启动申报2020年校级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推荐申报2020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教改项目申报的范围是本科院校的办学思想与办学定位,本科高等教育(含普通和成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实验、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活动,教学特色培育和教学资源共享,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教师学术发展与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与实践。2020年教改项目重点支持以下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一)专业设置与建设,主要包括一流专业建设,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应用型专业建设,专业结构调整

优化,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应用等。

(二)人才培养,包括“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高校转型发展及应用型人才培养、产教融合、科研育人、国际合作育人、大类人才培养、跨学科复合型人才培养、学分制改革等。

(三)课程建设,包括MOOC、SPOC、线上线下混合式、线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社会实践等各类课程的建设,体现先进性、互动性、创新性的教学方法的改革,着力打造一大批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一流课程。尤其是信息化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应用,智慧教室、智慧实验室的建设与应用,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

(四)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包括教学状态监测数据的采集与使用、专业认证、专业评估、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教学评价、课程评价、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等。

(五)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包括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的改革、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改革等。

(六)以“课程思政”和“专业思政”为目标的教学改革。

二、立项原则

教改项目立项应立足于国家、自治区重大部署,主动适应新时代对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提出的新要求,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教育大会和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布置的重点工作,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项目设计和研究要充分体现现代教育先进思想和发展理念,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先进性;要针对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在教育教学改革的新理论、新方法、新形式,拔尖创新、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新途径、新机制等方面具有新思路、新探索和新突破;重视培育和产生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应用推广价值的新成果。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主持人应是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比较突出的教书育人成绩,具有作为项目主持人组织课题组成员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能力的高校在职教师。2019年以来受到党纪处分或处分期未过的教师不能担任项目主持人。项目组应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应具有合理的研究人员梯队。项目组成员能够通力协作、按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二)作为项目主持人承担有自治区级教改项目且未通过结题验收的教师,不得新申报自治区级教改项目。项目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2个及以上的自治区级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研(含主持)自治区级教改项目不超过3项。

(三)已获得过各级教学成果奖励的,无创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近五年内已获得教改工程立项的项目,在研究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已获得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厅局立项的课题以及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的课题不再参加此次立项申报。

(四)项目立项向未获得过自治区级教改项目的一线青年骨干教师倾斜,向在海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一线青年骨干教师倾斜。其中,45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主持的项目不低于50%。

(五)重点项目应至少发表2篇核心期刊论文,一般项目A类应至少发表2篇论文,一般项目B类应至少发表1篇论文,并取得与项目高度相关的教学实践成果。

四、项目管理

(一)项目立项时间一律从2020年5月开始计算,研究时限一般为2年。如因特殊理由需要延期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阐明延期理由,提交项目延期申请,经所在高校签署意见后报我厅高教处备案。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并只能延期一次。

(二)项目申请书中的经费预算按照重点项目每项3万元、一般项目A类每项2万元、一般项目B类每项1万元的额度来编制项目预算经费。学校项目主管部门审核项目经费预算,严格执行经费使用范围。

(三)项目一经下文公布,项目组成员应保持相对稳定。项目研究过程中,确有项目研究计划、项目组成员、研究时限需要进行重大调整时,须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调整申请表》(见附件),经学校签署意见后,报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备案。

五、申报要求

(一)请各申报人在2020年3月27日前,将1份纸质版《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申请书》(附件1)报送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所,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至联系人OA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六、项目评审数量与办法

(一)评审数量

校级项目立项总量60项,其中区级项目推荐总量31项,其中重点项目3项,一般项目A类13项,一般项目B类15项。

(二)评审办法

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在校级项目立项基础上,推荐申报自治区级项目。评审推荐结果将在学校范围内公示。

七、推荐专家

教育厅要求各高校推荐一批教改项目专家,要求具有高级职称(个别可放宽至副高级职称),熟悉教改项目的要求和本科教学改革的新动态,主持过教改项目,责任心强,有意愿和精力参与教改项目评审工作。学校将优先推荐参与过自治区级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或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各类项目的专家。每个学科推荐专家不超过3人。请大家填写《教改项目专家推荐表》(附件2),并发送到联系人的OA邮箱。

联系人:谢明明 电话:0771-3900662。

附件:1.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申请书

2.教改项目专家推荐表

教务处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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