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现将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办《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桂教科学〔2020〕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做好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本次课题结题受理年份为广西教育科学规划2015-2018年度立项的未结课题。受理课题的类别有: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委托重点课题;部分专项课题(广西民族教育研究、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学籍学历管理研究专项、广西考试招生研究专项、广西学生资助研究专项、广西教育财务管理研究专项、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广西教育教学法研究基地专项、语言文字研究专项、广西民办教育研究专项)。已申请延期并承诺本年度完成的课题,研究期限内按照研究计划已完成的课题,亦属受理范围。广西教育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另文通知,不在此次受理范围。
二、成果要求
资质经费重点课题(A类)、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可提交研究总报告、书稿、著作、已发表的研究论文等。委托重点课题以委托时对研究成果的要求为准。专项课题按立项时课题申报书所预设的成果进行验收。
三、材料要求
包括1套结题鉴定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1份《课题结题汇总表》(附件2)。材料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
四、报送时间和地点
各单位于2020年5月21日前将纸质材料送至行政楼312办公室,同时将结题鉴定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到联系人OA。
联系人:谢明明,电话:0771—3900662。
附件:
1.结题鉴定材料整理要求
2.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汇总表
3.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书
4.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桂教科学〔2020〕4号)
教务处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