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籍科 时间:2026-04-08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南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试行)》(南师教字〔202222号)的相关规定,为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符合《南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试行)》(南师教字〔2022〕22号)转专业条件规定的2024、2025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

1.4月10日前,各学院向本院的学生传达学校转专业政策、各学院转专业工作计划(附件1)以及工作流程等,确保每一位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能够充分了解相关规定。

2.410-421日,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填写《南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附件2,以下简称《审批表》)并提交至所在所学院。

(二)转出学院审核

1.421-425日,各转出学院对照转专业条件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签署审批意见,填写《南宁师范大学2026年学生申请转专业情况登记表》(附件3,以下简称《登记表》)。427日前各学院将《审批表》和《登记表》报送教务处学籍科同时发送一份可编辑电子版登记表到邓敏OA邮箱

2.59,教务处对转出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分类后,将《审批表》送至各转入学院。

转入学院组织考核及审批

1.5月11日前,各学院需制定各专业具体考核办法,其中包括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内容,并在学校网站本学院主页上进行公布,及时将相关考核事宜告知需参加考核的学生,尤其是跨校区转专业的学生。

2.61日前,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要在院内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确定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填写《南宁师范大学2026年学生转专业审批情况汇总表》(附件4,以下简称《汇总表》)。

3.610日前,学院将《审批表》和《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学籍科同时发送一份可编辑的电子版汇总表到学籍科邓敏OA

)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及发文

1.620日前,教务处完成拟同意转专业学生的复核工作,并对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2.78日前,学校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转专业名单公布后,学生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到转入学院办理相关手续

三、工作要求

转专业工作与学生的个人发展、就业等息息相关,各学院需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学生。各学院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考核与审批等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学籍科联系,联系人:邓敏电话:0771-3907897

                                教务处

                              20264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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